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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民事化】
 
婚姻問題,民法解決。
 
如果沒有法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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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民事化】
 
婚姻問題,民法解決。
 
如果沒有法律約束,婚姻就會崩裂,那不是刑法的問題,更不是蔡英文的問題,是你家的問題。
 
Marco Chu:

1、通姦除罪化要用某些沒讀書的人聽得懂的方式說明,叫作「管理通姦行為的法律從刑法改成民法」,不是無法可管。

2、意思是以後通姦不屬刑法約束不用坐牢(事實上在未釋憲以前,大多數案例的刑期也都是易科罰金罷了),但是需要受到民法的約束,經提告後仍要進行民事訴訟,賠償相對應的金額,負起責任。絕對不是某些沒讀書的人所想像的日後路上隨處都有人夫人妻在約砲。

3、也由於刑事除罪化了,日後一旦通姦,在民事庭賠償的金額可能不再是今天我們看到的數字。認為存點錢就可以四處通姦的人,建議不要有幻想比較好。

4、如果你的家庭需要靠法律才能維持,如果今天通姦罪歸民法管轄你就會想要去通姦,那麼像你這種管不住性器官的人大概不適合婚姻。建議不要拿自己的人生開玩笑。

以上供參。」
 
想了解更多,可以多爬文或看看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犀利檢座
或很多台派倡議者帳號都有精闢的解說
 
真是感慨,也真是諷刺。還記得之前同婚議題,一堆跳出來說要「捍衛家庭」的中國勢力組織嗎?結果事後證實,那些滿嘴傳統家庭倫理的,才是最會在外面偷吃的。
 
【守護家庭!反同特戰隊!參上!】(2016.12.07)
https://reurl.cc/d09pVy
 
到今天也是,好像世代傳承一樣。八卦版一堆噁男狂酸猛酸通姦除刑事罪,開始在那邊「人妻今晚不回家」「全民NTR時代來臨」「瘋狂做愛」「這裡有可口的人妻」

(啊不是,就算真的怎樣,也跟你們沒關係啊,又不是宣布飛機杯違法)
而且歷史一再證實,就是這種投射心裡的人,才會對感情不忠吧?
 
議題是社會的照妖鏡,總是可以照出不同層面的妖魔鬼怪。
 
這個議題的本質和出發點,是絕對站得住腳的進步價值。但是有很多政黨立場主打進步價值的,之前狂罵民進黨政府同婚性平騙票的所謂新政治支持者,卻在這個時候,變成跟護家盟站在一起,用同一種荒謬的沙豬論述在製造恐慌,說什麼家庭倫理要崩解啦,不知道怎麼教小孩啦,婚姻制度要完蛋啦,要多一個或少一個爸爸媽媽的,人妻啦肛交啦多P啦什麼都來了。(魯迅多年前描述「阿Q」的形象,真的是精確而經典)
 
甚至還有專門在標榜左派進步價值的苦勞網寫手,這個時候在見獵心喜,跟著護家盟思想搧風點火。實在超級噁心。什麼左派進步小清新,假的。左統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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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我回到這裡,看著高樓不斷的往上爬 這個城市是有生命的,雖然他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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